劳务派遣的优势!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榜首,“不求一切,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一切,都是单位的人,作业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搁置糟蹋现象很遍及。以“不求一切、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开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开展阶段或不同开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明显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形式实际上构成的是三种联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组织为中心行为主体,构成的派遣组织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从属联系、派遣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联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作业联系。运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可以更专心于事业的开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三,劳务派遣组织“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优点,也是这种用人形式共同的机制。
据全国总工会劳务查询显现,全国劳务派遣职工在2009年到达2700万人,在2011年到达3700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 13.1%。其间,国有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最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从职业散布看,绝大部分职业都运用劳务派遣工,其间电信、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等体系最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职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职业以保险职业、电力职业、建筑职业为主。16.8%来源于乡镇,83.2%来自于乡村。施行劳务派遣的岗位包含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在一些高校现已演变为教育科研一线、学生辅导员以及行政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才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