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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怎么干?

行业动态


    7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

政策研究司司长 卢爱红:
       
  上半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9%。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5.5%。降、缓、返、补等一系列政策落实落地,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保障范围继续扩大,截至6月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亿人、2.33亿人、2.86亿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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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

  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9%。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

  一是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超过800亿元。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大企业由30%提至50%。1-6月,共向58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331亿元。向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目前,已向195万户企业发放补助资金87亿元。落实各项就业补贴,分配下拨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印发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筹集、城乡基层岗位募集计划。启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完善实名帮扶机制,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优先专项服务。加快公共部门岗位落地,拓展基层就业空间。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

 

  三是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统筹推进。组织春风行动,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和就近就业,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岗留工。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全力稳定务工规模。截至6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223万人。加大困难群众就业帮扶,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持续巩固保障安置成果。1-6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85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制造业和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推广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1-6月,发放职业培训券588.73万张。调整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共向97万人次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5.6亿元。

 

  五是就业创业服务持续强化。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出台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意见,密集组织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服务活动,统筹线上线下渠道,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地方赛,营造创业氛围。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稳就业促就业。推进劳务品牌建设。
 

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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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进一步加快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落实,强化就业优先,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强化实名服务、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稳妥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培训上岗等工作。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帮扶举措,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统筹推进退捕渔民、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是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劳务品牌大会,推进“10+N”就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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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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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亿人、2.33亿人、2.86亿人。

 

  一是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制度运行平稳。加大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对基金困难省份支持力度。出台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是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1-6月,全国向620万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402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上半年共为1600多万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7.2万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持续强化。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修订社会保险行政监督办法。稳步推进基金委托投资运营。修订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四是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为群众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新开通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等6项“跨省通办”服务,可提供77项全国性统一服务。截至6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6亿人,覆盖96.3%人口。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54项“一网通办”服务,340余项属地化特色服务已开通。

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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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扎实推动制度落实。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制定2022年调剂资金调拨方案并做好资金调拨工作,进一步统一规范各省养老保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确定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城市。

 

  二是推进参保扩面,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地落实社保帮扶政策,确保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推动各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三是做好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研究制定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推进工伤保险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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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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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部署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特级技师评聘试点,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大力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向社会公示18个新职业信息。深入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健全职业标准体系,颁布7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积极筹备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技能大赛,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推进。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工作,实施2022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降低或取消13项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安排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对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卫生等10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

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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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做好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颁布2022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一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做好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参赛工作。筹备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二是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相关职业资格制度,推进职业资格评价改革落实落地。遴选第11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4

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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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部署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用工指导。开展2022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继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4000多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成功率76 %。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扎实推进。组织实施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完善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功能。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和智慧监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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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扎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做好年度工资指导线测算和发布工作,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制定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三是继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善监察执法体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