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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行业动态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就是“铁饭碗”吗?
1.劳动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3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因此具有相对的长期性、稳定性。

 

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了?

 

不能这么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范畴,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仍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第三十六条)、过错解除(第三十九条)、预告解除(第四十条)及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