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豫政(2025)25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河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方便你快速了解,我将新旧标准和核心要点整理如下:
最新标准对比
为了更清晰地看出变化,这里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
月最低工资标准
· 一类行政区域:2350元 (原为2100元)
· 二类行政区域:2150元 (原为2000元)
· 三类行政区域:2000元 (原为18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一类行政区域:23元 (原为20.6元)
· 二类行政区域:21.1元 (原为19.6元)
· 三类行政区域:19.6元 (原为17.6元)
核心政策要点
除了具体数额,本次通知还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 适用范围: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 标准内涵:新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支付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后,还可以代扣代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 除外项目: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高温、夜班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住房补贴、以及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等项目,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
如何确定所在区域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