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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硬缴残保金了!安置一名残疾人,企业每年竟然能省这么多税?

行业动态


一位听力障碍的朋友分享:"我月薪6000+,年底公司再给2万补贴,也算是不幸中的幸运";而另一边,有企业HR私下算账:"交残保金一年几十万,招人又怕麻烦。

一边是企业喊税负重,一边是残疾人就业难。作为一名财税咨询师,今天我来帮你算笔明白账:安置残疾人就业,到底能省多少钱?

一、算账:不同规模企业,安置残疾人能省多少?

很多企业不知道,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一套减税降费的"组合拳",涉及残保金减免、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四大板块。

在开始计算前,我们先明确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安置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月平均人数计算(各月(月初 + 月末)÷2,全年合计 ÷12);季节性用工折算年平均;劳务派遣人员计入派遣单位人数,不得重复计入。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规定的安置比例为1.5%,下文测算均按此比例进行。

案例一:小型贸易公司(42人,年均工资7.6万,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

安置前:

应安置残疾人人数 = 42 × 1.5% =0.63人(即至少需安置1人)

实际安置0人 → 未达标

应缴残保金 = (42×1.5% - 0) × 7.6万 = 0.63 × 7.6万 ≈4.79万元

安置后:

安置1名残疾人做行政辅助,月薪4800元

实际安置1人 ≥ 应安置0.63人 →安置比例达标

残保金减免额 = 4.79万元(全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节税:残疾职工年工资5.76万,加计扣除5.76万,节税5.76万×25% =1.44万元

合计节税:4.79万 + 1.44万 = 6.23万元

相当于企业实际支付5.76万年薪,换来6.23万的税费减免,等于用工成本为负

案例二:中型制造企业(185人,年均工资11.3万,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

安置前:

应安置残疾人人数 = 185 × 1.5% =2.78人(即至少需安置3人)

实际安置0人 → 未达标

应缴残保金 = (185×1.5% - 0) × 11.3万 = 2.78 × 11.3万 ≈31.36万元

安置后:

安置3名残疾人,月薪5200元/人

实际安置3人 ≥ 应安置2.78人 →安置比例达标

残保金减免额 = 31.36万元(全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节税:3人年工资合计18.72万元,加计扣除18.72万元,节税18.72万×25% =4.68万元

合计节税:31.36万 + 4.68万 = 36.04万元

案例三:大型连锁餐饮企业(850人,年均工资14.2万,各项指标均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

安置前:

应安置残疾人人数 = 850 × 1.5% =12.75人(即至少需安置13人)

实际安置0人 → 未达标

应缴残保金 = (850×1.5% - 0) × 14.2万 = 12.75 × 14.2万 ≈181.05万元

安置后:

安置13名残疾人,月薪5500元/人

实际安置13人 ≥ 应安置12.75人 →安置比例达标

残保金减免额 = 181.05万元(全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节税:13人年工资合计85.8万元,加计扣除85.8万元,节税85.8万×25% =21.45万元

增值税即征即退:以某二线城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为例,每人每月退税2200×4 = 8800元,13人一年退税 = 8800×12×13 =137.2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安置比例超25%且人数超10人,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如四川等地可全额免征)

三项合计节税:181.05万 + 21.45万 + 137.28万 = 339.78万元,还没算土地使用税!

小结一下残保金减免的逻辑:

企业规模
应安置人数(1.5%)
实际安置
是否达标
残保金减免
42人
0.63人 → 至少1人
1人
✅ 达标
全额减免4.79万
185人
2.78人 → 至少3人
3人
✅ 达标
全额减免31.36万
850人
12.75人 → 至少13人
13人
✅ 达标
全额减免181.05万

二、政策依据:四大优惠政策详解

1. 企业所得税:工资100%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财税〔2009〕70号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据实扣除工资的基础上,可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简单理解:这不是退税,是直接减少计算所得税的基数。花10万发工资,能在税前扣20万成本。

2. 残保金:达标即减免

根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执行至2027年底):

安置比例达标(通常1.5%)全额减免残保金

安置比例≥1%但<1.5%:按50%缴纳

安置比例<1%:按90%缴纳

在职职工≤30人:全额减免(但仍需零申报)

3. 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6〕52号文,安置残疾人占职工比例≥25%且人数≥10人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退税额度 = 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4 × 安置人数

以2025年各地最低工资为例:上海2690元/月,每人每月退税10760元;成都2100元/月,每人每月退税8400元

4. 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可减免

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安置残疾人比例≥25%且人数≥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省份(如四川)明确免征

三、现实困境:企业常见的四种不合规操作及其风险

政策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不少企业为了"省事"或"省钱",走上了歪路。以下是我们在实务中常见的四种不合规操作,每一种都暗藏风险:

乱象一:"挂靠式"安置——只拿证,不让人上岗

这是目前市场上最泛滥的"潜规则"。企业通过中介联系残疾人,仅将其残疾证挂靠在公司名下,每月给残疾人几百元"挂证费",但残疾人并不实际到岗工作。企业用这些虚假的残疾人信息申报残保金减免和税收优惠。

风险警示:这属于典型的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一旦查实,不仅追缴全部减免税款,还将加收滞纳金并处0.5-5倍罚款。根据财税〔2016〕52号文,利用伪造残疾人证骗取优惠的,36个月内不得享受任何残疾人税收优惠,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

乱象二:"廉价用工"——拿最低工资,干最苦的活

部分企业虽然招了残疾人,却把他们安排在劳动强度最大、环境最差的岗位,拿的却是当地最低工资。有的企业甚至故意安排超出残疾人身体承受能力的工作,逼其主动离职。

问题在哪里:政策要求的是"同工同酬"加"无障碍设施",不是"最低工资+最累岗位"。一旦被残联或税务部门认定"未提供适合岗位",可能面临优惠资格被取消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这种做违背了政策初衷,也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乱象三:"劳务派遣"身份模糊——截留工资,逃避责任

有的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用残疾人,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但派遣公司往往从中截留,导致残疾人到手工资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以为这样就能"免责",殊不知政策明确规定: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的派遣工,才能计入用工单位安置人数

典型案例:某企业通过派遣公司招用一名残疾人,派遣公司每月从5000元工资中扣除管理费、保险费等,残疾人到手仅1300多元。税务稽查时发现工资流水异常,最终认定该残疾人不计入安置人数,企业补缴残保金及滞纳金数十万元。

乱象四:"嫌麻烦"心理——宁愿缴钱,不愿招人

不少企业,尤其是一些国企和大型民企,宁愿每年缴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残保金,也不愿招一名残疾人。问及原因,HR的回答往往是:"招残疾人太麻烦,要配设施、要调岗位,万一出工伤更麻烦。"

算笔账就明白了:前面案例中850人的企业,安置13名残疾人后,一年节税近340万元。所谓的"麻烦",只要合规操作一次,后续每年都是净收益。与其硬缴残保金,不如把这笔钱变成员工的工资和企业的利润。

小结:以上四种操作,前三种属于违法或违规行为,不仅无法享受优惠,还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第四种则是认知误区,白白把钱送给财政,却没给自己和残疾人带来任何好处。

四、合规操作:四步走,安心省钱

第一步:满足四大硬性条件

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享受优惠必须同时满足:

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工作

足额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

通过银行发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具备基本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辅助设备等)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安置模式

小微企业(<30人):可暂不缴残保金,但招残疾人可享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中型企业(30-200人):按比例安置,重点冲残保金减免+所得税扣除

大型制造/服务企业(200人以上):冲击25%比例,拿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使用税减免

第三步:保留完整备查资料

目前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必须留存:

残疾人证复印件(地方残联核发的1-4级;退役军人的1-8级伤残证)

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银行转账工资凭证

岗位说明、无障碍设施照片

特别注意:若聘用1级或2级重度残疾人,其人数可按2倍计入安置人数,能更快达标。

第四步:关注地方加码政策

四川省对安置比例超25%且人数超10人的企业,直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经济开发区还有额外补贴。

五、常见疑问:这些坑别踩!

问:残疾人证只有1-4级,为什么文章里提到5-8级?

答:残疾人证为 1-4 级;残疾军人证 1-8 级可计入安置人数;1-2 级残疾人 / 1-3 级残疾军人按2 人计算安置人数(财税〔2015〕72 号)

问:季节性用工怎么算?

答:季节性用工可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但需注意工资和社保的连续性要求。

问:季度预缴时能享受加计扣除吗?

答:预缴时据实扣除工资,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计算100%加计扣除。

结语:算好"经济账"与"责任账"

回到开篇那位听力障碍朋友的分享——他所在的企业,不仅给了正常工资,年底还有额外补贴。这才是政策设计的初衷:企业得实惠,残疾人得尊严,社会得和谐

安置残疾人就业,不是"企业施舍残疾人",而是"国家出钱,企业出岗,残疾人出力"的三赢

如果你还在硬缴残保金,不妨拿起计算器,算算你企业安置一名残疾人能省多少钱;拿起电话,联系当地残联,他们正等着帮你对接合适的员工。

转发给人事和财务同事,2026年的用工方案,现在该规划了。